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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病残儿鉴定程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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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9-10-09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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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残儿父母向女方所在单位或户口地村(居)委会提出书面申请,填写〈病残儿鉴定申请表〉。
2、夫妻双方持身份证、户口薄、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效疾病诊断证明书、2寸母子(女)照片2张和填写的《病残儿鉴定申请表》,并带病残儿到县城计生技术服务站在进行初筛;
3、每年1、4、7、10、月的10,到长沙市计划生育科技服务中心进行鉴定。长沙市病残儿鉴定小组在一个月内按鉴定标准作出鉴定结论,由乡(镇、街)计生办送达给申请人;
4、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,自收到通知书后一个月内身省计生委申请再鉴定,再鉴定结论为终局鉴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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